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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市民手册
 

1、什么情况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市民小张:

    我是独子,找了个媳妇也是独生子女,已经生了一个小子了,我们还可以生二胎的吧?在咱天津市,还有哪些情况可以生二胎?

人口小博士:

    你这样的情况,履行一些手续后是可以生二胎的。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⑴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⑵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⑶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⑷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的;

    ⑸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⑹从外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2、农村居民什么情况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村民小李:

是这样的,我和我媳妇都是农业户口,我们想打听一下,在农村,什么样条件的人可以生两个孩子?

人口小博士:

除适用于全市居民可以生育的二个子女的情形外,夫妻双方或者女方为农村居民的,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的二个子女:

⑴夫妻一方因伤残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力或者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⑵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⑶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⑷劳动力缺乏的山区、半山区的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⑸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

3、再婚夫妻哪些情况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村民小王:

现在,周围的朋友有些是再婚的,有的生过孩子,有的没生过,想帮着问问,对再婚夫妻的生育都有哪些规定啊?

人口小博士:

在我市,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⑴再婚夫妻一方原有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可以再生一个;

⑵再婚夫妻均系离婚者,原各有一个子女,均由对方抚养(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新组成家庭没有子女,可以再生一个;

⑶再婚夫妻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原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确已送养给外国公民或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并在大陆已注销户籍的,按原有一个子女计算,可以再生一个;

⑷再婚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公民,系初婚、已婚未生育或已婚有一个子女的,另一方系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或外国公民,其原有子女均已在大陆以外定居的,可以再生一个;

⑸除上述第3种情况外,凡本人原有子女委托他人抚养或送养的,仍计为本人及新组成家庭的子女数。

4、生育第二个子女与第一个子女的间隔要求是几年,哪些情况不受间隔限制

村民:

我家邻居小孩2岁了,听说按《条例》规定他们夫妻可以生二胎,他们是随时都可以生的吗?

人口小博士:

不是的,要看情况。天津市《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以下情况除外:

⑴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

⑵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

⑶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5、当前我市实行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有哪些

⑴对晚婚晚育的奖励

⑵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⑶免费提供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⑸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6、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市民:

违反规定生孩子的,是要交社会抚养费吧,这个社会抚养费要交多少,是怎么算的?

人口小博士:

天津市《条例》规定,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以市或者区、县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征。居民年实际收入高于上述规定基数的,以其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对男女双方分别计算。

7、违反规定生育二胎的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市民小李:

我有个朋友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就生了二胎,要交多少社会抚养费啊?

人口小博士:

这得看你朋友的实际收入还有哪年生的二胎了。天津市《条例》规定,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计征社会抚养费。

8、未婚但生育子女的情况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市民小李:

现在,一些小年轻的,没结婚就生了小孩了,有些还不到20岁,是不是也要交社会抚养费?

人口小博士:

是的,具体交多少要看他们的实际情况。天津市《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规定基数的四分之一计征社会抚养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计征社会抚养费。

9、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10、《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公民的十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都有哪些

1、依法生育的权利;

2、在现居住地接受宣传、管理、服务的权利;

3、参与和监督计划生育工作,参加计划生育相关活动的权利;

4、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的权利;

5、按照规定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权利;

6、晚婚晚育、领取独生子女证有获得相关奖励的权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有获得支持、优惠、优先照顾的权利;

7、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有获得救济帮助的权利;

8、经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有获得相应治疗的权利;

9、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10、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

11、奖励扶助对象应具备哪几个基本条件

村民老王:

像我这样有两个闺女,享受不享受扶助金?

人口小博士: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⑴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村地区农业户口人员;

⑵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⑶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19331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具体确认要按照天津市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局制定的《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的政策性解释》执行。

您这种情况不能享受。

12、拒不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3、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按照《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照《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14、我市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对提名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有何要求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宜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15、我市哪些夫妻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计生专干刘姐:

我刚上任,有些事情还拿不准,我请教请教。哪种情况可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啊?

人口小博士: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子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夫妻,经本人申请,发证机关审查,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⑴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⑵夫妻原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⑶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⑷再婚夫妻原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成家庭有一个一方原有子女的;

⑸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⑹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⑺离婚或丧偶的家庭,原没有领证。

16、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何发放

计生专干刘姐:

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怎么发啊?

人口小博士: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半年或一年领取一次。

1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市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到达一定年龄后,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特别扶助金的制度。

18、特备扶助对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扶助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93311日以后出生;

⑵女方年满49周岁;

⑶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⑷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19、我市对晚婚晚育者的奖励有哪些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20、什么叫出生缺陷

出生缺陷是指孩子出生前,在妈妈肚子里就已经存在或出生后数年内可发现的结构或功能的异常。结构异常表现为先天畸形,如无脑儿、脊柱裂、兔唇、四肢异常等。生理功能和代谢缺陷常导致先天性智力低下(俗称“呆”、“傻”)、聋、哑等异常。

21、为什么会发生出生缺陷

出生缺陷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遗传因素,二环境因素。包括营养、疾病、感染、用药和接触有害物质等。在很多情况下,缺陷儿的发生是由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2、出生缺陷该如何预防

出生缺陷预防分为三级。

一级预防:在怀孕前通过加强孕妇营养水平、改善环境,进行健康教育等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

二级预防:通过产前的诊断,终止妊娠,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三级预防:对有出生缺陷的婴儿进行治疗。

降低出生缺陷的关键是在一级预防,孕前期和孕早期的有效干预是降低出生缺陷,包括降低神经管畸形的重要时期,孕前营养水平影响卵细胞的发育。纠正育龄妇女营养素缺乏的临床或亚临床症状,提供孕期营养储备。孕早期尤其是孕3-8周是胎儿各器官分化的关键时期,胚胎神经管发育在受孕后4-6周,如果叶酸缺乏会影响神经管的正常闭合而发生缺损,孕早期母亲的营养水平决定胎盘的供养能力,如胎盘的大小,胎盘的血流量,从而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

因此,补充营养素,降低出生缺陷必须从孕前三个月、孕早期开始。为了降低出生缺陷,包括降低神经管畸形,并且保证胎儿的生长发育,孕前、全孕期、哺乳期都应该注意补充营养。母亲中、晚孕阶段、哺乳阶段营养水平直接影响胎儿和婴儿的营养供应。

23、“四毒筛查”的内容

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

24、选择最佳受孕时机

王小姐:

我今年29岁了,这时候生宝宝,年龄偏大了吗?

人口小博士:

女性的最佳受孕年龄为2529岁,男子为30岁左右。因为这一时期是身体最健壮,经历最旺盛的时期,对胚胎的形成及胎儿生长发育非常有利。

您现在生育宝宝,是合适的怀孕时机。

2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

王小姐:

我听说在怀孕前就要补充叶酸?

人口小博士:

是的,应在孕前3个月至孕后3个月补充叶酸。

孕妇体内叶酸缺乏,可引起母体巨细胞贫血,还可导致胎儿发生神经管畸形,出现无脑儿、脊柱裂、脑积水等。

为避免出生神经管畸形儿,孕妇可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叶酸增补剂。

26、孕早期注意事项

王小姐:

怀孕早期,除了补充叶酸,还要注意什么?

人口小博士:

⑴注意营养。孕妇的饮食要合理搭配,品种多样化并易于消化。

⑵禁烟酒。孕妇吸烟不仅影响自身的健康,而且直接影响胎儿的发育,使胚胎发育缓慢,智力损害,引起畸形、流产及先天性心脏病等。

⑶孕妇不宜饮用含咖啡因的饮料。咖啡因会直接影响孕妇铁的吸收,诱发或加重孕妇的缺铁性贫血。

⑷尽量少用化妆品。

27、新婚夫妇最适宜的避孕方法是什么

⑴短效口服避孕药;

⑵男用避孕套;

⑶外用避孕药。

28、宫内节育器为什么是育龄妇女首选的避孕方法

育龄妇女在生育一个子女后需要采取长效和可逆的避孕方法,宫内节育器具有长效和可逆的优点,其高效、安全、简便、经济,适应育龄妇女多方面的要求。

29更年期妇女最适宜的避孕方法是什么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一)最适宜的避孕方法

⑴放置宫内节育器;

⑵外用避孕药;

⑶避孕套;

⑷宫颈帽。

(二)应注意的问题是:

宫内节育器应在绝经半年内取出。

30、短效口服避孕药的有效性及优缺点是什么

有效性:

如果按规定服药,避孕有效率达99%以上。

优点:

⑴使用方法正确,避孕效果极高;

⑵对宫外孕、子宫内膜癌和卵巢癌的发生有预防作用;可减轻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症状

⑶调节月经周期,减少月经量,减轻痛经;

⑷停药后可恢复生育能力。

缺点:

服药者需高度自觉,每天按时服药。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恶心、头晕、月经改变等副作用,通常在第3个月后可逐渐消失。

31、短效口服避孕药的禁忌症是什么

⑴妊娠或可疑妊娠的;

⑵产后6个月内哺乳者;

40岁以上和肥胖的妇女;

⑷乳腺癌、宫颈癌、不明原因阴道不规则出血、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患有胆囊疾病者;

⑸高血压、脑血管意外史、高血脂病、心脏瓣膜病、糖尿病者;

⑹有静脉血栓或有血栓病史及血液病患者。

32、什么情况可以选用药物流产

当确诊早孕后(一般指妊娠49天以内),没有使用药物流产禁忌症的健康妇女都可选用药物流产。药物流产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33、什么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为好

⑴月经干净后2-7天;

⑵阴道分娩后42天;

⑶带铜宫内节育器可在月经来潮12天内放置;

⑷早孕期、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后即可放置;

⑸剖宫产后6个月以上无感染者。

34、产后什么时间开始避孕

产后恢复性生活就应该开始避孕。

因经研究结果发现50%以上的妇女产后2个月内即回复排卵。其中恢复排卵时间最短的仅为14天。母乳喂养、混合喂养及人工喂养的产妇恢复排卵时间平均数分别为59天、50天、36天,营养好、初潮年龄小于15岁、体形太肥胖者,排卵恢复的时间会更短些,而产后月经恢复的平均时间为101天,而产后月经恢复的平均时间会更短些。尽管哺乳可推迟妇女的排卵,但究其程度却十分有限,是不可代替避孕措施的,企望哺乳闭经自然避孕是不现实且危险的。

35、什么是紧急避孕

因某种原因避孕失败或因疏忽大意及其它特殊情况,性生活时未采取避孕措施有可能导致怀孕所使用的紧急补救方法。

36、紧急避孕药的优点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优点:使用时间可房事后72小时内,副反应小,高效、安全、简便。

注意事项:

⑴紧急避孕药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法而经常反复使用。

⑵激素类紧急避孕药只能保护一次无防护的性交,用药后一般不能再有无保护性的性交。

⑶服药后,月经来潮后或延期未来月经时应门诊随访。

37、绝经一年以上的妇女要不要取器

一般情况下,绝经期妇女如无取器困难应该取出,但若绝经期一年以上又因子宫萎缩或其他原因发生取器困难,本人又无任何症状者可暂不取器,但需每年到医疗门诊随访。

38、停服避孕药后多久才能怀孕

对于口服避孕药后打算生育的妇女应该在停服药物后6个月以上再怀孕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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